2024年10月8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《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提出,到2026年底,基本建成國家數據標準體系,圍繞數據流通利用基礎設施、數據管理、數據服務、訓練數據集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、數據確權、數據資源定價、企業數據范式交易等方面制修訂30項以上數據領域基礎通用國家標準,形成一批標準應用示范案例,建成標準驗證和應用服務平臺,培育一批具備數據管理能力評估、數據評價、數據服務能力評估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績效評估等能力的第三方標準化服務機構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
《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》的通知
發改數據〔2024〕1426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、數據管理部門、黨委網信辦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財政廳(局)、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:
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、三中全會精神,落實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關于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》要求,充分發揮標準在激活數據要素潛能、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等方面的規范和引領作用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國家數據局、中央網信辦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國家標準委組織編制了《國家數據標準體系建設指南》,F印發給你們,請各地區、各行業結合實際,抓好落實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
國家數據局
中央網信辦
工業和信息化部
財政部
國家標準委
2024年9月25日
來源:國家發改委、供熱資訊